[摘要] 陕西省有关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商品房价格成本利润测算”,对各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确定合理利润率并控制在10%左右”。如此细化的限利令,在近年来房地产调控中并不多见,再次触动了市场对于房地产成本及利润问题的敏感神经。
据新华社上海10月25日电 陕西省有关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商品房价格成本利润测算”,对各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确定合理利润率并控制在10%左右”。如此细化的限利令,在近年来房地产调控中并不多见,再次触动了市场对于房地产成本及利润问题的敏感神经。
业内人士认为,前几年、甚至在2004年招拍挂实施之前拿到的地块,地价较低甚至可说是十分廉价,房企仅靠囤地便能实现利润翻番;加上在相对宽松货币环境下,拿地、开发等环节均可利用资金杠杆,开发住宅获利相当丰厚。不过,随着近年来地价不断走高和调控持续,土地及资金成本在房价构成中的比重越来越高,一些项目利润空间已明显压缩。
这样的成本及利润情况,在目前在售楼盘中有一定代表性。
新城控股副总裁谭为民说,目前房地产项目利润情况千差万别,暴利、厚利、薄利乃至亏本等各种情况都有。但总体而言,“拿过高价地的房企,很多都出现过经营困难的情况。目前,顺应形势、随行就市已成为很多开发商的共识。”
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如此明确界定房企利润的指导区间,在近年来各地房地产调控措施中并不多见,业内人士对如何执行抱有疑虑。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认为,房价构成因素复杂,成本和利润测算不够透明,对“毛利润”“净利润”的测算差别很大,而且市场也是变动不居,如何限制利润难度很大。
限购、限价、限利……行政手段的干预,是这一轮调控组合拳中的特征。
不过,对长期运用行政手段调控楼市可能造成的影响应作周全考量。譬如,长期限购会使一些改善性需求逐渐积压,为未来的供求形势和房价走势增添变数;再如,假使果真能限利,会不会又进一步增加其他方面的监管成本?一些购房者呼吁,相关部门必须防止摁下葫芦浮起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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