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大代表审议《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草案)》,拟规定—— 处理违建房:拆了你的房 还要你付拆除费
人大代表审议《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草案)》,拟规定——
处理违建房:拆了你的房还要你付拆除费
核心提示
对于违法建筑,南宁市一直在查一直在拆,却总是屡禁不止。如何遏制此类现象?南宁市将要立法进行规范。5月22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提出,被界定为违法建设的,实施强制拆除时,拆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挂牌
个人建房
也要挂公示牌
合法建房要走的程序不少,首先要向国土部门报批,获得审批后,才能取得《土地使用证》;获得《土地使用证》后,第二步是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许可证》;之后,还要接受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估以及地震部门的抗震评估;走完上述程序后,再向建设部门申请《建设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只有走完这一系列的申报批准程序后,房子才能动工建设。
《草案》: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建设工程项目公示牌,公示牌应当载明该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建设用地范围、建设规模等用地、规划审批许可内容。如果建设单位和个人没有按照要求设置建设工程项目公示牌, 查处机关应当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若当事人没有按规定停止施工,继续进行建设的,查处机关可以对当事人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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