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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南宁预计卖地726亩 土地市场将全面进入高潮?

房天下房天下  2015-10-03 12:40

[摘要] 南宁9月的土地市场显得平平淡淡,一共只有5幅地块出让。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的信息得知,在刚刚到来的10月份,南宁土地市场似乎即将变得活跃起来。据统计,在接下来的10月份,南宁共有11幅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出让,合计483894.51平方米约725.83亩。

房天下房天下讯 南宁9月的土地市场显得平平淡淡,一共只有5幅地块出让。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的信息得知,在刚刚到来的10月份,南宁土地市场似乎即将变得活跃起来。据统计,在接下来的10月份,南宁共有11幅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出让,合计483894.51平方米约725.83亩。

本月份的土地市场除了兴宁区没有地块出让外,其他片区均有地块出让,其中五象新区仍是土地出让的大头,将有6幅地块共529亩出让,占所有出让地块逾7成。此外西乡塘也有三幅地块出让,但是面积较小,共42亩。青秀区和江南区也各有一幅地块出让,大小分别是40亩和115亩。

部分

第二部分

(数据来源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房天下房天下制表)

除兴宁区外每个片区均有土地出让 五象新区仍是主要战场

五象新区地块出让信息

五象新区地块出让信息

五象新区仍是本月土地市场的重要角色。6幅地块将分为两期出让,第七十八期将出让良玉大道以南的4幅地块,第九十四期将出让金海路以北的两幅地块。从国土局公示的地图来看,这个六幅地块相距并不是很远。六幅地块面积共计529亩,占比超过7成。

 西乡塘地块出让信息

西乡塘地块出让信息

西乡塘区出让的3地块有2块位于永和路以东、北际路北侧,一块位于永和路以东、北际路南侧。由于地块位于成熟的生活区,地块面积均比较小,3地块一共42亩。此外这三地块按国土局要求必须捆绑出让,不能单独竞拍其中任意一块。

青秀区地块出让信息

江南区地块出让信息

青秀区和江南区也各有一幅地块出让。青秀区地块位于云景路以北、枫林路以西,看地段属于凤岭北。该地块周围项目有江川悦城、荣和公园悦府、保利童心缘、美泉1612、城光俊景等热门楼盘,想必该地块也会有很多开发商看中。

江南区出让的地块包含两幅相邻地块,位于经开区那洪大道南侧、国凯一支路西侧,总面积115亩。该地块紧邻新鲜入市的恒大城,因此可以大胆推测,该地块很有可能会被恒大城拿下作为项目的一部分进行开发建设。

 (点击下一页查看出让地块档案)

 

土地出让档案

10月14日 青秀区1地块 五象新区4地块

青秀区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5-144地块位于云景路以北、枫林路以西,出让面积26649.35平方米(折合39.974亩),宗地号450103004003GB00343;容积率>4.0且≤5.1,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居住)用地、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商务)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50年。计容建筑面积中,批发零售(商业)建筑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30%-32%,商务金融(商务)建筑占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13%,其余为居住。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5-097)的规定执行。GC2015-144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6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万元。

青秀区地块位置

青秀区地块位置

五象新区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5-128地块位于良玉大道以南、玉象路以东,宗地号:450108001211GB00211,实际出让面积37813.48平方米(折合56.720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为>3.5且≤4.0,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15%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本项目须建设面积37825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其中: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26700平方米,安置不少于445人;回建的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2225平方米,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6675平方米,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2225平方米,原则上以一、二层铺面为主;回建安置住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30:40:30,安置物业的规划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规划建设标准.建设停车位227个。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5-108]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3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845万元。
     

注: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安置房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同时与新村村委签订安置房项目安置协议。
     

GC2015-129地块良玉大道以南、玉象路以东,宗地号:450108001211GB00212,实际出让面积45353.95平方米(折合68.031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为>3.5且≤4.0,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15%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本项目须建设面积45390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其中: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32040平方米,安置不少于534人;回建的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2670平方米,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8010平方米,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2670平方米,原则上以一、二层铺面为主;安置住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30:40:30,安置物业的规划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规划建设标准.建设停车位272个。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5-120]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3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530万元。
     

注: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安置房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同时与新村村委签订安置房项目安置协议。
     

GC2015-130地块良玉大道以南、玉象路以东,宗地号:450108001211GB00213,实际出让面积48576.85平方米(折合72.865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为>3.5且≤4.0,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本项目须建设面积48620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其中: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34320平方米,安置不少于572人;回建的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2860平方米,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8580平方米,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2860平方米,原则上以一、二层铺面为主;安置住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30:40:30,安置物业的规划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规划建设标准.建设停车位292个。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5-082]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1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648万元。
     

注: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安置房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同时与新村村委签订安置房项目安置协议。
     

GC2015-131地块良玉大道以南,宗地号:450108001211GB00218,实际出让面积58127.79平方米(折合87.192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为>3.5且≤4.0,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15%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本项目须建设面积58140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其中:回建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41040平方米,安置不少于684人;回建的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3420平方米,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10260平方米,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3420平方米,原则上以地面一、二层铺面为主;回建安置住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30:40:30,安置物业的规划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住宅商品房的规划建设标准.建设停车位349个。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5-127]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3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806万元。
     

注: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安置房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同时与新村村委签订安置房项目安置协议。

五象新区地块位置

五象新区地块位置

 10月22日 西乡塘区3捆绑地块

西乡塘地块信息

西乡塘地块位置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一)GC2015-148地块位于西乡塘区永和路以东、北际路北侧,宗地号450107006003GB00303,出让面积为6106.51平方米(折合9.16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4.0且≤5.02,建筑密度上限为32.5%,绿地率下限为23.59%,建筑高度≤100米。计容建筑面积中,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8.95%,其余为住宅。本出让用地为北际路二轻构件片区二期旧改项目一期用地地块一,根据《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第二百七十五次会议纪要》,北际二轻构件片区二期旧改项目整体必须严格依照附带意向总平的要求进行建设。本地块应与450107006003GB00300宗地、450107006003GB00302宗地同期出让。如为同一竞拍者取得,三块地可进行统筹设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可三者统筹设计。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5-068)的规定执行。
 

GC2015-148地块起始价为8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1500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二)GC2015-149地块位于西乡塘区永和路以东、北际路北侧,宗地号450107006003GB00300,出让面积为14941.96平方米(折合22.41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4.0且≤6.54,建筑密度上限为37.7%,绿地率下限为17%,建筑高度≤200米。计容建筑面积中,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0.02%,其余为住宅。本出让用地为北际路二轻构件片区二期旧改项目一期用地地块二,根据《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第二百七十五次会议纪要》,北际二轻构件片区二期旧改项目整体必须严格依照附带意向总平的要求进行建设。本地块应与450107006003GB00302宗地、450107006003GB00303宗地同期出让。如为同一竞拍者取得,三块地可进行统筹设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可三者统筹设计。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5-074)的规定执行。

GC2015-149地块起始价为974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4400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三)GC2015-150地块位于西乡塘区永和路以东、北际路南侧,宗地号为450107006003GB00302宗地,出让面积为6863.25平方米(折合10.29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4.0且≤6.68,建筑密度上限为31.1%,绿地率下限为24%,建筑高度≤200米。计容建筑面积中,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3.64%,其余为住宅。本出让用地为北际路二轻构件片区二期旧改项目一期用地地块三,根据《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第二百七十五次会议纪要》,北际二轻构件片区二期旧改项目整体必须严格依照附带意向总平的要求进行建设。本地块应与450107006003GB00300宗地、450107006003GB00303宗地对应地块同期出让。如为同一竞拍者取得,三块地可进行统筹设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可三者统筹设计。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5-075)的规定执行。

GC2015-150地块起始价为922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2000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10月28日 五象新区2地块 江南区1地块

五象新区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五象新区地块位置     

 GC2015-154地块位于金海路以北,宗地号:450108100209GB00011,实际出让面积85541.81平方米(折合128.31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为>3.5且≤4.0,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15%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本项目须建设面积85510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60360平方米,安置不少于1006人;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5030平方米,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15090平方米,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5030平方米,原则以地面一、二层铺面为主。安置住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30:40:30,停车位513个。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5-163]的规定执行。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2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365万元。
     

注: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安置房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同时与良庆区玉洞街道办事处签订安置房项目安置协议。
     

GC2015-155地块位于金海路以北,宗地号:450108100209GB00014,实际出让面积77007.58平方米(折合115.51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地块容积率为>3.5且≤4.0,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0%-15%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本项目须建设面积77010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54360平方米,安置不少于906人;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4530平方米,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13590平方米,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4530平方米,原则以地面一、二层铺面为主。安置住房按多种户型设计,以两房一厅、三房两厅、四房两厅为主,具体面积以60平方米、9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户型套数比例大致为30:40:30,停车位462个。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5-164]的规定执行。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2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531万元。
     

注: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安置房项目建设合作协议、同时与良庆区玉洞街道办事处签订安置房项目安置协议。

江南区第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江南区地块位置

GC2015-158地块位于经开区那洪大道南侧、国凯一支路西侧,由A、B两宗地组成,宗地号分别为:450105004208GB00057、450105004208GB00050;出让面积76911.98平方米(折合115.368亩),其中, A地450105004208GB00057宗地面积24653.19平方米(折合36.980亩),B地块450105004208GB00050宗地面积52258.79平方米(折合78.388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商业)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A地块450105004208GB00057宗地容积率>3.0且≤4.0, 建筑密度>22%且≤30%,绿地率≥35%,限高要求≤150米; B地块450105004208GB00050宗地容积率>3.0且≤4.0,建筑密度>22%且≤30%,绿地率≥35%,限高要求≤15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为5%-10%,其余为住宅。
      

 A、B地块之间20米规划道路地下空间可按有关规定连通使用,道路地表、地上空间及地下管线部分纳入市政道路,由政府统一进行管理。
     

在符合技术规范的前提下,A、B地块各项技术指标可综合平衡。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5-023)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经房开发意见书[2015]14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5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4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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