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土资源部日前审议通过《南宁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实施方案》,南宁市成为全国28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广西唯一的试点城市。
国土资源部日前审议通过《南宁市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实施方案》,南宁市成为28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广西的试点城市。
《实施方案》试点范围为:南宁市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重点针对土地交易,以及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等具备宗地交易的情况,包括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共计15个交易种类。在交易机制上,明确了交易应具备的条件,对分割转让、划拨用地出租监管、放宽抵押权人范围、促进二级市场交易以及盘活闲置土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为二级市场交易的服务机构,并整合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中心等部分职能建立二级市场服务平台。试点范围内的各交易种类,可以按照规定进入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交易,也可以由交易双方自行自愿协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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