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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局多措并举推动"大行动"深入开展

南宁日报  作者:王煜霞  2015-02-26 11:26

[摘要] 2014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为契机,积极协调、精心组织、多措并举,督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提升居住区管理服务水平,指导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加大力度开展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居民生活环境有了较大改观。

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市住房局多措并举推动“大行动”深入开展

2014年,为维护好首府文明形象,共创整洁优美的居住区环境,共建美丽幸福和谐南宁,南宁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以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以下简称“大行动”)为契机,积极协调、精心组织、多措并举,督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提升居住区管理服务水平,指导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加大力度开展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居民生活环境有了较大改观。

未雨绸缪防内涝,市政工程管理处排水工人在五象大道进行清淤作业。

未雨绸缪防内涝,市政工程管理处排水工人在五象大道进行清淤作业。

1 整治试点 改变老旧小区脏乱差局面

2014年12月2日,对兴宁区的阳光绿城、广西农垦南宁茶厂住宅区、南风机械总厂东生活小区、荣和花园等4个老旧居住区来说,是一个大喜的日子。当日,4个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通过验收,小区居住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为南宁市城市新形象提升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根据2014年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探索改善老旧居住区的居住环境,提高老旧居住区居民生活质量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市住房局组织人员到经开区、良庆区、西乡塘区等城区进行调研,并牵头组织开展全市20个老旧居住区的环境综合整治改造试点工作,上述4个小区就是改造试点之一。项目在2014年6月19日开工,8月31日完工,总投资60万元。主要的改造内容有:清理公共区域各种乱堆积物品,拆除违章乱搭乱盖,排水沟(管)维修,绿化带修整、移植、栽种苗木,大门、值班室、车棚改造,路面维修(硬化)和维修路灯等设施。

这些工作让旧小区形象得以大幅提升,如改造停车棚规范了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维修排水沟排水管解决了小区内涝(污水横流)问题。据了解,列入试点的20个小区现已全部竣工并验收完毕,获得群众好评。2015年,市住房局将继续推进老旧居住区综合整治工作。

2 建章立制 规范管理物业服务企业

2014年,市住房局指导城区(开发区)划分网格责任区域,明确网格责任人,做到定员定岗定责,对网格责任区域内的居住区进行考评,每双月考评一次,双月考评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业绩考核信息纳入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在评优、评先、资质管理中予以参考,并作为年度“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评定依据之一。

同时,完善物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将居住区综合整治工作列入物业服务企业档案,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管理。通过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制定居住区日常巡查方案,对全市各物业管理环境整治情况差的居住区进行重点检查,现场检查出的问题,能当场进行整改的要求物业公司及时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下发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开展复查工作,直到整改取得实效为止。

据统计,去年共实地检查了1300多个小区(对部分小区进行多次督查),下发整改通知书600多份,先后分城区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管理处主任2250多人次,培训物业小区管理人及社区人员1320多人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居住区环境更加美丽、整洁,住户满意度提高。

3 专项整治 切实改善小区环境卫生

小区形象的不断提升,得益于市住房局对物业服务的监管。据介绍,市住房局在全市物业管理居住区推行物业服务“四公开一监督”制度,通过制定、设置统一的物业服务公示牌,增加企业的服务透明度,主动接受业主监督,积极营造诚信为本的物业服务运行环境。

同时,为明晰居住区整治规范标准和具体要求,2014年3月,积极下小区采集相片,制作居住区整治规范指南手册5000份,下发到南宁市各物业公司及小区,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的整治规范作业水平。

此外,市住房局还下文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居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对消极对待、多次整治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除进行分片区集体约谈外,还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作为评定年度“十差”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依据。初步统计,2014年开展居住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小区新增施划车位1200多个,拆除小区内违法搭建560多处,清理废旧家具600多车,清理小广告9000多处,投入病媒生物防制经费520多万元,组织出动专业消杀队伍560多人次,投放鼠谷等药12.8吨,堵塞鼠洞药品(磷化铝)95箱,投入3100多个点,清理废弃杂物垃圾600多吨,疏通堵塞沟渠330多条。

4 坚决惩处 居住区整治实现新提升

管理与监督并重,奖励与惩处同行,这也是我市居住小区形象改变的关键措施之一。除每年一次的“十佳”“十差”物业公司评比外,市住房局在日常工作中还借助媒体加强舆论监督,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对居住区“脏乱差”现象的曝光力度,重点曝光管理差、行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同时,严格考评监督,切实将各自职责落实到位。在部门监督方面,各级房管部门加强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日常督查,跟踪项目进展,掌握工作动态,对检查中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督促物业管理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对拒不整改、不执行、不落实工作方案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取消其项目招投标资格,严重者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吊销其资质证书。

通过“大行动”对居住区的整治,小区乱扔垃圾、乱堆放杂物、乱拉横幅、乱贴小广告、乱停放车辆等现象普遍减少,居住区环境得到改善,居住区整治实现新提升,群众满意度也在逐步提高。广大市民支持、参与、服务“美丽南宁”建设的热情也进一步高涨。

5 2015年 强化监管机制建设 继续落实严管重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居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扎实推进“美丽南宁”建设,构建和谐文明居住区环境,市住房局将根据实施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实际情况,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落实严管重罚,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强化监管机制建设,建立居住区管理长效机制。

对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市住房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和完善监管手段,继续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如继续开展年度“十佳”“十差”物业服务企业评议活动;推进“四公开一监督”制度工作,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定点公示小区账目;拟定《南宁市物业服务等级评定规范》,规范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制定《南宁市居住区管理规约》,以规约的形式约束、规范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行为等。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严管重罚的力度。市住房局要求,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物业服务企业、单位和个人,城区住建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报送市住房局记入我市物业行业信用信息档案。同时,市住房局将对其进行通报,凡是被通报的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市物业招投标活动,不得参加物业管理项目评选,不得办理资质等级核定等相关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市住房局还将着手研究制定《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考评细则,将双月考评、“美丽南宁”日常考评、日常巡查督查等情况纳入诚信体系,并与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活动、项目评选活动、资质等级核定等挂钩

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市住房局将以经开区为试点,开展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同时,还将加大老旧小区的整治改造力度,2015年拟整治改造全市范围内100个以上老旧居住小区,到2015年底,力争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率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落实管理率达到55%。继续指导城区(开发区)落实网格化管理,划分网格责任区域,明确网格责任人,做到定员定岗定责。切实做好对无人管理居住区的整治工作。

创新是进步的有效推动器。2015年,市住房局还将以点带面,创新未实施物业管理小区管理模式。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小区实施物业管理模式、业主自管模式、社区服务模式等三种管理模式,促进未实施物业管理小区的管理机构得到落实和长效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使未实施物业管理小区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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