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南宁同步试点不动产登记业务 未出现二手房抛售潮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李家健  2015-02-27 08:29

[摘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徘徊了7年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将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方便监管部门摸清楼市“家底”,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同时也被认为是“反腐利器”,对打击官员腐败起到积极作用。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

多地现二手房抛售现象,但南宁市场反应平淡

等二手房抛售或许只是“单相思”

1

一名购房者在看二手房屋信息

2

不动产登记簿证样本

3

不动产登记簿证样本

核心提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徘徊了7年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将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方便监管部门摸清楼市“家底”,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同时也被认为是“反腐利器”,对打击官员腐败起到积极作用。去年下半年,广西国土资源厅就已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并已规划好2014年—2017年广西不动产登记路线图。

同时,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引发了房产税征收、房价下行等预期,多地出现二手房抛售现象。不过,昨日,本报记者走访南宁市各房产中介时发现,对于不动产登记可能产生的连锁效应,二手房市场反应较为平淡。

同步试点

南宁两个点

可进行登记

说到“不动产”,你可能会觉得这个字眼太陌生,但如果说这项政策涉及你正在居住的房子,你正在观望中的,你在老家的林地的归属……或许你就不会觉得陌生了,而不动产登记制度,就与此息息相关。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核心内容,便是由国土部门主导,对居民所有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林地、海域等进行统一登记。这改变了过去部门多头管理、各地信息沟通不畅造成的管理混乱。从国家层面,登记制度建立起来后,“房叔”、“房姐”将无处遁行,因此也被认为是“反腐利器”;也便于监管部门掌握信息,为宏观调控房价提供依据。对于普通人而言,登记制度更有效保护了个人产权,另外在转卖房屋时不用在土地、房屋等多个部门来回跑,市民在购房时,可作为利害关系人查询不动产产权归属,有助于防止“一房多卖”等。

据悉,3月1日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启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工作细则还未出台,南宁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还处于过渡期。过渡期内,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共同开展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据了解,为便于市民办理业务,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窗口将利用现有窗口进行设置,分别设置在五象大道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园湖路南宁市房产交易大厦。

反应平淡

本地二手房市场

波澜不惊

不动产登记制度之所以一直备受关注,是因为其可能会对二手房市场带来冲击。外界普遍预期,不动产登记会加速房产税的征收,这对于已拥有多套房产,或计划购入多套房的人而言,都会产生影响。

南宁市民吴先生的小孩正在读小学五年级,为了让孩子能上一个好一点的初中,他看中了位于思贤路的一套。去年11月,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不动产登记即将执行的消息传来,他选择继续观望一阵。“我一直在等一波抛售潮,看看价格能不能降一点。”跟吴先生有同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这些购房者普遍认为,不动产登记,以及预期将会到来的房产税,不仅会抑制投资性需求,同时也会促使大量投资性住房加速抛售,从而使二手房价格下调。而据媒体报道,就在不动产登记制度施行前夕,山东、河南等地,已出现二手房加速抛售的现象。

不过,在长湖路一家房产中介上班的齐超看来,二手房价格下调,不过是购房者一厢情愿的想法。“去年下半年,各界就在传消息,该处理房子的也不会等到这个时候。”他说,此前,政策预期、反腐力度加强,倒是有一些客户要求加急处理手头上的房源,这段时间反而少人问津。在园湖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置业顾问同样表示,暂时未出现二手房集中抛售情况。不过,他们坦言,不动产登记真正施行后,是否会造成二手房房价下调,还并不好说。

无需担忧

对刚需性住房影响不大

某房地产研究机构广西片区总经理吴宁认为,不动产登记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打压处于“灰色地带”的房产,也就是外界认为的“反腐利器”;另一目的则是试图通过房产税的杠杆,抑制投资性的住房需求,从宏观上监管房地产市场,从长远看,有利于市场回归理性和规范。

此前,不少人担忧,目前自己已拥有一套住房,想利用手中的闲钱,购置第二、第三套住房,用于改善居住条件,或进行小规模的投资,是否会受到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影响,因此在政策不明朗时,多数人选择了观望。

吴宁表示,从目前政策导向看,不动产登记制度对于普通市民的影响并不大,即便今后会征收房产税,也不太可能针对刚需性住房征收重税,所以市民无需过度担忧。另外,南宁市住房需求以刚需为主,因此这项政策不会对楼市产生太大影响。不过,由于投资性需求的抑制,加之购房者的观望态度,也会在短期内对整个市场产生一定影响。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