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5日,从南宁市环保局了解到,近日南宁市印发《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南宁市到2015年底,建立科学的大气污染监控和防治体系;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75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确保达到80%左右。
5月5日,记者从南宁市环保局了解到,近日南宁市印发《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南宁市到2015年底,建立科学的大气污染监控和防治体系;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75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确保达到80%左右。
目标确定
【2014年南宁市PM10年均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今年要控制在75微克/立方米左右】
回顾2014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方法评价,2014年南宁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AQI优良率)为80.0%,比上年同期上升近5个百分点。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92天(其中优90天,良202天),出现轻度污染50天,中度污染15天。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要求:2014年度PM10年均浓度下降目标由各地方人民政府自行制定或达到《目标责任书》核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10%。南宁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提出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PM10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自治区给南宁市下达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是:PM10年均浓度达二级标准,或者年均浓度不达标但较上年度减少5%(含)以上。
2014年度南宁市PM10年均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未达到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但比2013年减小6.7%(大于5%),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15年南宁市的目标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75微克/立方米左右。
措施有力
【推进南宁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确保年底累计完成淘汰南宁市50%的黄标车目标任务】
如何完成2015年的目标呢?记者了解到,今年南宁市会出台系列措施保证环境空气质量,其中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淘汰与市民息息相关。
为了保证南宁环境空气质量,今年南宁市要制定出台《南宁市鼓励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办法》,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本级三级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全面启动鼓励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
继续推进南宁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确保年底累计完成淘汰南宁市50%的黄标车目标任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会同公安、环保、发改、商务、财政等部门制定南宁市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方案,确保年底完成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目标。还会加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老旧公务用车淘汰力度。继续强制报废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完善黄标车限行区域交通标志、标线,加强黄标车限行区道路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及未进行注销的执法力度。
行动到位
【增加新能源公交车500辆,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再建500个】
今年,南宁市会继续提倡环保出行,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行业中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加快推进天然气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支持企业自身建设LNG撬装式加气站,2015年,全市新增新能源公交车500辆、新能源出租车700辆,争取建成加气站11座,充电桩50座公交充电桩。
还会加快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络系统,推动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在既有基础上继续建设500个租赁站点,投入16000辆公共自行车,建设3个车辆周转站。
全面提升全市机动车定期环保检测率和环保标志核发率。严格实施机动车定期环保检测和强制维护制度,提高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新车和外地转入二手车环保标志核发率达到100%。
加强车用油品升级管理。按照国Ⅳ汽、柴油质量标准,及时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车用燃油等违法行为。
今年,南宁市还会加强建筑工地、道路等施工作业扬尘控制;加强泥头车管理;进一步加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扬尘治理,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并且,会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强化露天焚烧控制;继续淘汰燃煤小锅炉;继续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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