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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取消户籍学历限制 让更多人有创业机会

中国政府网  2015-06-08 09:43

[摘要]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评论员梁瑜认为,“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是要为创业创新扫清障碍,实现“人的解放”,让创业创新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而是更多人实现梦想的机会。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评论员梁瑜认为,“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是要为创业创新扫清障碍,实现“人的解放”,让创业创新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而是更多人实现梦想的机会。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增添企业活力,拓展发展新天地。会议要求,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6月4日中国政府网)

经济新常态下,创业创新被寄予厚望,因为它一方面能拉动经济增长,另一方能缓解就业压力。创业创新的关键是人才,而深化改革的目的之一便是破除禁锢人才发展的各种“藩篱”,让更多的“千里马”奔腾驰骋。

李克强总理在谈及创业创新时曾感慨,“高手在民间,破茧就可以出蚕”。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便是要为创业创新扫清障碍,实现“人的解放”,让创业创新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而是更多人实现梦想的机会。

纵观改革开放37年来的发展,中国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核心原因就是“人的解放”。越来越多的人从土地、单位、户籍的捆绑中挣脱出来,实现迁徙自由、择业自由、创业自由,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拼搏实现自我价值,进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他们中的一些人已成为一种符号被历史铭记,比如小岗村村民、中关村精英……

按理说,“良禽择木而栖”,哪里创业环境好,人才自然就会流向哪里。可现实是,人才被户籍、学历两道门槛“绊住”了。户籍方面,比如有些地方的创业孵化中心要求入驻者具有本地户籍,于是企业为了满足要求,便会找一些本地人来“凑数”。《北京新侨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及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就显示,新侨人才在京创业存在的问题之一就是落户难。学历方面,比如深圳市目前对海外人才的引入,便要求高学历、掌握核心技术。

取消户籍、学历方面的限制,无疑将降低创业创新人才的生活和落户门槛,方便人才自由流动,为企业发展补充丰富的人力资源。其实,上海已经在尝试利用户籍留住创业创新人才。《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中提到,上海市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投企业人才及其团队、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等,可能将直接予以户籍引进。

当然就目前来说,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因城市容量有限,短时间内不会完全放开户籍限制。但取消户籍限制可以促进人才有序流动,这已形成共识,今后二三线城市将率先成为突破重点。毕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单单指一线城市的“大众”,更要囊括中小城市的人群。取消学历限制,使得“英雄不问出处”,创业创新不再单单是“精英”群体的事,也是每个有能力的“草根”群体的梦想。

需要提醒的是,创业需要投资,创业有风险。掀起创业创新的浪潮后,如何避免“全民炼钢,尽是废铁”的悲剧?其实,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明确了支持创业创新的具体政策,从资金、税收、股权、厂房、物流等方面都有具体要求。比如,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盘活闲置厂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等,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另外,政府还会继续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做好服务工作,推动“双创”。总的来说,政策具有很强的普惠性,只要你有创业的意愿和能力,不管你是哪里人,不管你学历高低,都会得到政策的支持。

相关阅读:16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将落实居住证制度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5月28日电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日前批转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均提出“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根据中新网记者梳理,目前,至少已有16个省份正式出台了本省份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其中,多地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的时间表,并明确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有望正式出台实施,这也将为各地落实居住证制度提供指导。

居住证制度

16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今年官方多次要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后,国务院近批转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提出,要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记者注意到,2014年7月底,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统筹考虑,因地制宜,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随后“地方版”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陆续出台。

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山东、安徽、贵州、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吉林、福建、广西、青海16个省份正式公布了本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上述意见均明确了本地区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的政策,并提出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多地提出了具体实施的时间表。

其中,贵州提出,从2015年6月1日起,在“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黑龙江提出,从2014年11月1日起,全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群众可自愿到公安派出所更换居民户口簿。

“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有利于消除身份歧视。”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此前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统一户籍性质仅仅是标志,消除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如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待遇,真正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和均等化,才是衡量户籍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

均提出将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

在目前公布的16个省份的户籍改革意见中,对于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均有着墨,但大都沿袭了“国家版”户籍改革意见中的内容。

在申请居住证的年限上,各地均提出要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在居住证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所需条件上,大多数省份并未明确具体年限,仅新疆和贵州较为具体。

其中,新疆提出“居住证持有人连续居住满二年和参加社会保险满二年,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职业教育补贴、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四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三年为基本条件,逐步享有随行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贵州提出,居住证持有人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养老服务、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权利。

各地的“语焉不详”也与目前缺乏“国家版”的顶层设计有关。事实上,自2014年12月4日开始征求意见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结束征求意见几个月的时间,但尚未出台。

不过,《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提出“出台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因此,这一办法年内出台实施应是大概率事件,而这也将为各地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提供指导。

“作为户籍制度改革中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居住证制度将使中国朝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迈出重要一步。”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由于户籍制度改革无法一步到位,通过设立门槛并不高的居住证制度,可以那些已经进入到城市的外来人口能享受到一定范围的公共服务,意义重大。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也认为,居住证是外地居民、农村居民合法平稳转变为本地人、城镇人的制度阶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未全面实现前,推行居住证制度,至少是能对部分资源和服务给予法律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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