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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户改方案出台 应让公众多些“获得感”

经济参考报  2015-06-10 09:36

[摘要] “地方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正加速出台。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截至目前,已有17个地区推出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意见内容看,几乎所有省份都提出建立居住证制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以及细化落户政策等。

“地方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正加速出台。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截至目前,已有17个地区推出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意见内容看,几乎所有省份都提出建立居住证制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以及细化落户政策等。

网民认为,当前户改进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意期待相比,尚存差距,未来应进一步明确地方户改的细节及推进时间表,少些“模糊地带”,让公众多一些“获得感”。

权利落实恐非易事

“长期以来,一册小小户口本,如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横在农民和城市之间。现在多地明确‘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并明确建立落实居住证制度,将大大消除对农民和农民工的身份歧视。”网民“扯扯就好”说。

也有一些网民担心户改权利落实不易。“为什么还有近半数省份未出台相关细则?为什么城市越发达,户改推进越缓慢?拿北京来说,申请个居住证难于上青天。一大堆苛刻条件等着你呢。现在暂住证取消了,居住证又办不下来,真成‘黑户’了。”网民“青年小二”说。

“据说多数省份的改革意见都沿袭了‘国家版’户籍改革意见中的内容。这种‘复制’或者‘照搬’的做法给人的印象是应付差事。”网民“冯海宁”分析称,推行户籍改革需要地方政府在教育、卫生、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增加财政投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这对地方政府来说压力不小,所以,很多地方政府对待户籍改革的真实心态是能拖则拖。

重在消除福利不公

网民“别惹蚂蚁”说,特大城市户改推行缓慢,是因为户籍背后粘连着大量教育、就业、社保、医疗等福利。曾有统计显示,某市户口有80余项福利。福利待遇差别何时消除,或者说改革能消除多少不公?

网民“张枫逸”说,承载多少公共福利,决定着居住证的含金量。过去,一些城市为居住证附加了诸如金融服务、电子政务、电信充值、社会性便民服务等五花八门的功能,却未从实质上涵盖就业培训、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流动人口为关心也有分量的市民待遇,导致居住证叫好不叫座。如今,各地出台的户籍改革意见中,依旧对相关福利语焉不详,这不免会让翘首以盼的公众失望。

网民“冯海宁”说,在福利相关事宜规定模糊的情况下,“户改”可能沦为“空改”。很多实质东西不明确就无法操作,而外来人口、居住证持有者则迟迟不能享受改革红利,这样一来,改革就达不到预期效果。

让改革少些“模糊地带”

网民“梁建强”说,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少些“模糊地带”,方能让公众多一些“获得感”。平衡好不同群体的多样诉求,夯实改革中的每一个民生细节,并将其及时纳入制度之中予以明确,方能让百姓更好地感知“改革温度”。

还有网民指出,各地在细化政策上仍然“语焉不详”,或与目前“国家版”的顶层设计尚未正式出台有关。为此,应尽快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指导、规范地方推进户籍改革,也要对地方改革意见进行严格把关,凡是不符合要求、“语焉不详”的,都应该重新制定,并尽可能明确地方出台改革意见的期限。

网民“任海平”表示,户改的终目标,要让购房购车、入学就业、社会保障逐步挣脱身份的藩篱,真正回归于市场与社会。如此,“户改”纷争才终会尘埃落定。

 中国网

涉及农村土地问题普遍“模糊”处理

“地方版”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正加速出台。记者梳理各地公开材料发现,截至目前,已有17个地区推出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尚未出台省级实施意见的地区,也推出了一些市级层面的改革意见。

从意见内容看,几乎所有省份都提出建立居住证制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以及细化落户政策等,但在涉及土地问题时多采取“模糊处理”的方式,农民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该如何保障,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解决方案。

挈领居住证制度成户改抓手

记者初步统计发现,31个省区市中,至少已有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安徽、山东、新疆、江苏、江西、广西、陕西、山西、吉林、福建、贵州、四川、青海等17个地区推出了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尚未出台省级实施意见的地区,亦推出了一些市级层面上的改革意见。此外,根据各地的政府工作报告,北京、上海、重庆、广东、内蒙古等地也明确了今年将出台户籍改革文件,或实行及健全居住证制度等相关措施。

2014年7月底,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统筹考虑,因地制宜,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发现,在已出台的17个“地方版”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几乎所有省份都提出了建立居住证制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以及细化落户政策等。更有多地提出了具体实施的时间表。

安徽省明确,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河南省规定,农民工只需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即可在县政府驻地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省会城市郑州将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规定分值即可“落户”。

按照陕西省确定的目标,该省将在2015年6月底以前实现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将成为历史。江西省也明确,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还原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自主定居;持有居住证即可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医卫服务等权利。

据了解,《居住证管理办法》已于去年年底由国务院法制办启动公开征求意见程序,有望于今年出台。北京、上海、广东、湖北、河南、四川、内蒙古、福建等省份已经公开提及将实行或健全居住证制度。

紧迫特大城市改革不容再拖延

距离预定的2020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只剩五年时间,但仍有近半数省份未出台相关细则。专家认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实际进展不尽人意,其中有改革成本巨大等客观原因,但户籍改革尤其是特大型城市的改革不应再拖延。

记者梳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武汉、成都、南京、佛山、东莞、西安、沈阳、杭州、哈尔滨等15个特大或超大城市的现行政策发现,这些城市均明确居住证申请门槛,但积分落户并未在所有城市出台,已出台地区落户政策也整体较为苛刻。

有观点认为,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缓慢的重要原因是改革成本较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之后要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这就需要很高的成本。而作为主要的成本承担者,地方政府改革积极性不高,导致其在具体实施中比较消极被动。

“未来新型城镇化是以户籍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城镇化,我赞成仍然要继续保持改革的渐进性。但渐进性不是说要拖延,我们必须要有时间表、路线图和军令状。”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蔡昉表示,现在特大型城市推进户籍改革,确实遇到人口密集、环境问题、交通堵塞问题,甚至可能有贫民窟等问题,少数几个特大城市或许应该特殊施策。但是,要严格界定哪些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应该慎重,不能把这个范围过分扩大。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表示,现在中小城市已基本上放开限制,可以自由落户,大城市却控制得比较厉害。

“城市越大,人口聚集产生的经济效率就越高。目前中国的大城市数量并不多,相对于13亿多的人口基数来说,中国只有北上广深等几个大城市。日本只有1亿多人口,就有东京、大阪等多个大都市。”胡星斗认为,过去强调就地转移人口,就地就业,发展小城镇,大城市好像由于人满为患就不宜发展,这是一种偏见。其实所谓的“城市病”是治理能力的问题,与城市规模没有关系。

蔡昉也认为,“要对症下药,不要因噎废食”,户籍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权在中央,但归根结底需要地方政府推进。下一步有必要确定一个工作办法,把成本分担、红利共享实实在在地落实下去,可以大幅度提高地方政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难点农民地权问题多“模糊”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已经出台的“地方版”户改意见中,对于农民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该如何保障,各地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解决方案。只有吉林省等少数地区提出探索进城落户农民有偿退出“三权”的实现方式,但仍然需要进一步试点。不过,几乎所有地区都明确,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土地涉及多方利益,是户籍改革的一大难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本轮户籍改革的一大原则是,国家不提倡户籍政策和农民的土地权益挂钩,并反对强行剥夺农民的土地权利。所以地方在出台文件时为了稳定户改和土地两者之间的关系,更多采用的是“模糊”的处理方式。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比统一出台一个性的土地处置方式要合理一些。

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并称为新型城镇化的制度基石。有专家认为,土地制度改革需要尽快取得突破,否则可能会出现与户籍制度改革不相匹配的情况,终拖累城镇化进程。随着户改正式启动,将促使农地确权等基础工作进程进一步加快,相关法律修订也将提上日程。

“现有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看似一个管地、一个管人,似乎很不同,其实很有共性。”一位业内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农民的退出权和自由进入权在这两种制度下都没有得到充分保证,如今户籍改革已经启动,相应的土地制度改革如果不尽快取得突破,有可能会出现两种制度不相匹配的情况,终拖累户籍改革整体进程。

李国祥认为,长远来看,应该探索土地权益有偿退出和让渡的方法,目前有的地方正在探索,例如进城换了户口的农民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在拥有城市居民权利的同时保留了农村土地的承包权,但这也是一种改革时期的过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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