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南宁市区小学招生政策将于6月13日公布,家有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要提前准备好报名材料。今年,南宁市小学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都为7月4日、5日。
7月4日、5日南宁市区中小学新生报名
家有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请提前备好相关材料,以免小孩错过入学时间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蒋晓梅
5月5日,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网站获悉,南宁市区适龄儿童、少年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入学工作已经敲定。家有适龄儿童、少年的家庭,要提前准备好报名材料。今年,南宁市小学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都为7月4日、5日
地段公布时间
小学:6月13日 中学:6月底
对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家长来说,目前关心的就是小孩就近划到哪所小学就读。南宁市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城区小学生入学地段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在南宁市教育局的统一协调下划定,统一于6月13日向社会张榜公布。6月13日上午9时,各学校还会张贴招生简章,向市民公示相关情况。
根据往年的工作安排,中学的地段划分通常在6月底公布。凡是从南宁的小学毕业、即将升入初中的适龄少年,相关信息由市区内各小学采集、填报,具体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29日。7月1日,南宁市中招办将通过招生系统,把初中新生报名号和档案号下发到各小学,各小学打印出《2015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后发放给学生家长。
据了解,今年南宁市区小学计划招收新生1205个班48335人,初中计划招收新生868个班42928人。
报名时间
中小学新生皆为7月4日、5日
7月4日、5日两天,为南宁市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所有新生报名时都要填写《南宁市城区201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至于报名材料不齐或材料审验存在疑义的个别新生,各小学可在城区教育局的指导下,根据实际需要将报名时间延长至7月9日。
7月18日上午9时,小学统一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初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公办学校和事业办学校初中统一接收报名材料的时间也是7月4日、5日,7月11日、12日,学校将发放《南宁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
7月12日后即可查询中学新生的录取去向,主要有以下查询渠道:1.在原就读小学查询录取去向;2.在初中临时报名点查询录取去向;3.通过互联网(南宁政务网www.nanning.gov.cn)等媒体查询各初中学校服务地段(地段划分情况)。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试行积分入学等办法来安置
需要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学校生源情况,将其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入学。
此外,南宁市中招办将根据城区内初中学校的生源情况统一协调,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相对就近的初中进行报名材料复核。如果所提供材料全部合格,学生及家长即可直接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不需再到市中招办申请。
今年,南宁市还计划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通过试行积分入学等办法进行合理排序,妥善安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有序入学。
其他阅读:
南宁深度调查:请认真考虑一下孩子的童年
//news.nn.fang.com/2015-06-10/16219749.htm
青秀区、江南区调查://news.nn.fang.com/2015-06-10/16215075.htm
五象新区调查://news.nn.fang.com/2015-06-10/16215205.htm
兴宁区调查://news.nn.fang.com/2015-06-10/16215905.htm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我市适龄儿童依法入学,根据教育部等三部门印发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基一〔2012〕1号)(以下简称《八条措施》)、《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南府办〔2011〕131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09〕23号)的有关规定, 现就2015年我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入
(一)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1.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事业单位办有子弟学校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事业单位子弟学校招收入学。如果家庭住址与单位办的学校距离超过三站公共汽车以上(不含三站),且要求到居住地服务学校就近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持单位出具意见、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含房屋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报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审核,核准后分配到家庭住址所属地段的小学就读。
3.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应随班就读。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人员子女,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三)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小学的接收主渠道作用,全日制公办小学要积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需要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持以下报名材料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一是家庭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二是父母双方在我市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父母双方在我市居住的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市区内居住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赁证明);三是父母务工就业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或转学)证明;四是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学校生源情况,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2.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3.在我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学校内其他学生一样享有同等权利,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四)公办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