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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满在建楼房被强拆 南宁一村民状告城区政府

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  2015-10-24 14:53

[摘要] 10月22日下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南宁市青秀区村民滕荣珠状告青秀区政府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称“城管局”)一案。缘由是2014年4月18日,家住中山街道办新兴村一组的滕荣珠,建了一半的楼房被强拆。她认为,青秀区政府及城管局行政行为违法,因此把对方告上法庭

10月22日下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南宁市青秀区村民滕荣珠状告青秀区政府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称“城管局”)一案。缘由是2014年4月18日,家住中山街道办新兴村一组的滕荣珠,建了一半的楼房被强拆。她认为,青秀区政府及城管局行政行为违法,因此把对方告上法庭

村民:停建通知5天后遭强拆

滕荣珠是新兴村一组村民,2000年离异,带着儿子寄宿娘家一间十多平方米的小房。滕荣珠称,看着儿子大了,便希望有自己的房子。从2013年10月份开始,她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请,希望能在自家一块地上建房,但一直未获批,因为“新兴村已列入新农村建设”。不过,滕说,“建设新农村的事,从1999年就听说了,但至今没有动工迹象”。

2014年1月21日,新兴村委曾开出证明,滕荣珠在村内没有个人产权房屋。滕荣珠说,她见村里有人陆续无证建房,也通过借债筹集了一笔资金,2014年1月在村中动工建房。

滕荣珠说,她建了一楼杂物房,二楼起好了立,还没封顶。去年4月13日,辖区所属的南宁市青秀区城管局便到现场张贴了《责令限期举证通知书》和《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5天后,滕荣珠的在建楼房就被强拆。

起诉:强拆程序违法

滕荣珠说,两张通知书刚发出来5天,房子便被强拆,“有关部门在程序上严重违法,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滕荣珠认为,只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才有权作出上述两个通知,青秀区城管执法局无权作出,其越权执法是错误的。同时,在起诉状中,滕荣珠还表示,青秀区城管执法局仅现场张贴上述两个通知,之后没有再作出任何形式的行政决定。

“另外,青秀区政府没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公告,也没有依据行政强制法作出催促履行和强制执行决定书。”滕荣珠说,青秀区政府和青秀区城管执法局进行强拆,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导致她经济损失,因此在庭上提出了24.96万元的索赔。

答辩:依法强拆违法建筑物

针对滕荣珠的起诉,青秀区政府及青秀区城管执法局答辩称,根据自治区政府及南宁市政府相关规定,城管执法局具有对于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依法取得用地审批手续,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进行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而本案所涉房屋处于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青秀区城管局答辩中还称,该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定程序。他们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向滕荣珠发出《综合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责令限期举证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因此,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有效。同时,该局还称,作出强制行为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滕荣珠在接到相关通知后一直未予履行,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城管执法局作为行政机关,有权对需要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物依法强制拆除。

22日晚7时许,滕荣珠告诉记者,庭审结束后,当事双方同意进行调解。10月23日下午,青秀区政府及青秀区城管执法局代理律师在电话中表示,他不能确认记者的身份,不接受采访,随后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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