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活动板房是建筑工地的重大危险源之一,市建管处近期加大了对工地临时活动板房消防安全的监督抽查力度。其中,轨道交通1号线机电安装与装饰6标工程、江南区电子信息标准厂房二期一标工程、珺玺小区一期工程、嘉和城温莎堡和依云堡工程等多个项目工地的共50间约850平方米不达标板房已被依法拆除。
据介绍,搭设宿舍、办公活动板房有严格要求,首先一定不能超过两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得大于300平方米,会议室应设置在一层。此外,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活动板房用电必须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要求,宿舍、办公区内没有烧煮、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私拉乱接电线现象,宜设置限电措施。临时用房面积之和大于1000平方米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米。另外,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米,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
检查现场,市建管处监督执法人员对工地活动板房建筑构件材料的燃烧性能达标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建筑工地采用泡沫彩钢板房,耐火等级较低,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按照相关规定,建筑工地临时活动板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如可使用岩棉、玻璃棉彩钢夹芯板等。对于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活动板房,一律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拆除。
据悉,市城乡建委、市建管处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工作,严格督促工程参建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普及防灾防损知识,同时积极会同消防部门开展工地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及应急演练等,联防联控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