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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警惕“二房东” 卖房需防信息泄露

南国早报  作者:徐庆成  2016-07-01 09:56

6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住建部日前通报的房地产中介行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中虽然没有广西的企业,但为了加大监管力度,该厅向各市转发了住建部的通报,并要求各市加强监管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房产中介有何猫腻?记者走访市场得知,过低的门槛使房产中介暗藏不少猫腻

猫腻

二房东”中介很常见

【案例】去年大学毕业后,小张通过一家二手房中介,在南宁大学路一个小区以每月800元的价格租了一个三房一厅的套房,并支付了1200元的押金。同住在这套房里另有4个人。可是当她住进去不到3个月,一名女子就上门让租户全部搬走。原来,该女子是房子的真正业主,她将房子委托中介出租,事先说好月租1800元,只租给一户人家,没想到中介没有经过她同意,竟然将其分拆出租,总月租2400元。生气的业主要求租户全部搬走,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分析】不少在南宁的租客都有类似的遭遇——到二手房中介的门店咨询有无房子出租,随后由中介带去看房子。如果满意所看房子,与中介讨价还价后签下租约,并每月向中介支付租金。此前,主管部门针对房产中介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有的房子被转租两三次,终中介成为“二房东”或者“三房东”,给租客带来了麻烦。而且,此举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

【提醒】市民通过中介租房时,建议找合法的大中介机构,并通过房产证等信息,详细了解所要租住的房屋的真实情况,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猫腻

房源共享”成潜规则

【案例】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在网上贴了一则出租房子的信息,不料他很快就在网上查到,多家房产中介机构把联系方式修改后,将他的租房信息占为己有。“不少房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员还打来电话,要代理租房。”刘先生说,这些中介机构未经他的同意,就私自盗用了他的租房信息,真是烦恼。

【分析】房源被中介机构占为己有,这是市民出租房子时遇到的常事。因为中介的业务员不可能每天都往外跑找房源,所以他们只能“串生意”,谁不串生意就会被孤立,很难生存下去。中介机构有了“资源共享”,不管市民看中哪里的房子,都能帮找到。而这往往会造成市民从中介处得到的信息不全,导致在今后的过户等环节“卡壳”。

【提醒】如果市民想通过合法中介机构出卖二手房,可以就信息保密等与中介机构签订详细的代理合同,以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猫腻

哄抬价格损害顾客

【案例】谈及房产中介,几年前买了一套二手房的梁先生苦笑:“中介太能折腾了。”

为了方便孩子读书,3年前梁先生看中一套房源,中介开价65万元。看房收取意向金后,双方约定两天后签约,没想到签约前一天中介来电话称,之前商量的价格偏低,业主要求提价。如果梁先生不想买,可以退回意向金,中介再到网上挂出售信息。后来梁先生在网上查到,有多家中介在抢这套房。果不其然,10天后,这套房子的出售价由初的65万元升到了80万元。几经周折后,梁先生想办法找到了房主,终的成交价比当初价格上升了7万元,但梁先生也认了。

【分析】由于房源可以一房多处挂牌,导致很多中介为了抢生意,不惜通过加价、内讧的方式揽生意。而中介在这个过程中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甚至可以取得更高的,买家的利益无形中受损。

【提醒】建议市民买卖二手房,除了选择合法正规的机构,尽可能通过房产部门、房源产权证明等查明房源的详细资料。

部门声音

严管不良房产中介 规范市场

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提供虚假信息、签阴阳合同、哄抬价格……这些现象都是目前违规房产中介普遍存在的问题。本次住建部的通报中,不如实提供房子信息、中介人员以个人名义违规承揽业务都违反了《办法》的规定。

据介绍,目前广西的房地产中介行业日趋规范,但因行业准入门槛低,大小中介公司较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监管难度大。一些没有证的小公司挂靠在有证的公司就能经营,有的独立经纪人进行私下交易,有的经纪人虽已离职但依然用公司的名义在外面招揽客户……这些都是目前中介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我区在加强中介行业监管的同时,还将继续加大规范中介机构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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