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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长租公寓企业跑路 住建局:请警惕“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房风险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28 07:37

[摘要] 近日,广西世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广西首源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个别长租公寓运营企业先后出现未履行完房屋租赁合同义务却已失联跑路的情况,导致房东房屋被占却无租可收、租客已交付多月租金却无“家”可归。南宁市住建局向广大市民朋友再次发布风险提示:租赁房屋时,请务必警惕“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房风险。

近日,广西世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广西首源畅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个别长租公寓运营企业先后出现未履行完房屋租赁合同义务却已失联跑路的情况,导致房东房屋被占却无租可收、租客已交付多月租金却无“家”可归。南宁市住建局向广大市民朋友再次发布风险提示:租赁房屋时,请务必警惕“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房风险。

近年来,各地的长租公寓运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为房东、租客提供高质量租赁房屋产品及贴心服务的同时,部分企业“爆雷”“跑路”的情况却也屡见不鲜。对于“跑路”的长租公寓运营企业,究其特点,大都采取了“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经营模式,即:企业以高价向房东收房,按月给付房东租金;然后作为“二房东”将房屋低价转租给租客,按季度或按年收取租客的租金。通过此类模式经营,企业可以在短期内筹集大量资金形成资金池,用于快速扩张或进行其它投资。然而,“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盈利模式不合常理且不可持续,企业容易因资金链断裂而破产,其与房东、租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约;更有极个别人员企图利用长租公寓“空手套白狼”,其成立长租公寓运营企业的目的就是以经营之名行诈骗之实,在恶意套取租客大额租金后卷款“跑路”,以致租客、房东利益受到损害,也使长租公寓运营企业行业口碑受到负面影响。

为防范风险,建议房东、租客在与长租公寓运营企业签订合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租赁企业要谨慎

应优先选择规范经营且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住房,至少做到三个“查看”,即:一看有无营业执照;二看企业是否在南宁市住建局办理企业登记备案,可通过“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http://pc.nnfwzl.com:40401)“企业信息”-“企业名录”检索查询;三看相关资质及投诉纠纷情况,以及该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

建议房东、租客多渠道了解企业的市场口碑,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列入异常经营、未报送开业信息、信用不良、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要慎重选择。

二、住房租赁房源要核验

租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前,应仔细查看租赁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信息,可要求租赁企业提供“房源核验统一编码”(通过南宁市住建局房屋权属核验的方式,对租赁房屋全方位核验,无查封、限制记录且房源真实有效的房屋才能取得“房源核验统一编码”)。租客可通过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http://pc.nnfwzl.com:40401)“我要租房”-“房源搜索”页面中校验“房源核验统一编码”,查询租赁房源是否真实,避免租住到无合法权属证明的房屋的情况。

三、周边租金价格要了解

房东和租客均要警惕企业“高进低出”(如收房价3000元/月,租房价2500元/月)、“长收短付”(如对房东月付,要求租客季付、半年付、年付)带来的风险,避免因长租公寓运营企业“爆雷”“跑路”而遭受损失。

房东和租客在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或同地段住房的市场平均租金价格。房东将住房委托给企业出租时,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切勿受过高租金诱惑,避免出现既收不到租金又收不回房屋的风险;租客租赁房屋时,对应付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慎重选择承租。建议租客主动要求查看长租公寓运营企业与房东签订的托管协议或租赁合同,主动对接房东了解房源的租金水平、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

四、房屋租赁合同要备案

房东、租客与长租公寓运营企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务必要求企业通过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http://pc.nnfwzl.com:40401)进行合同备案或合同网签。如已备案的出租房屋持续出现“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情况,南宁市住建局可通过系统比对识别结果,及时对相关企业加强监控。

此外,房东、租客签订租赁合同时,推荐采用南宁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约(合同模板已在南宁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首页发布)。房东、租客务必要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仔细了解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等约定,避免霸王条款、隐形条款,划去合同空白处。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

五、租金支付约定要慎重

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避免因长租期的低价诱惑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要特别警惕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租金或租金大幅优惠的宣传,降低自身权益受损风险。

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支付款项。当出租方为企业时,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包括支付宝、微信等个人收款账户)。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据。

六、发现不良动态快举报

在合同约定期内,房东、租客要与其签约的租赁企业保持联系,密切关注企业租赁行为,一旦发现企业有不良经营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

房东或租客如有发现租赁企业“爆雷”“跑路”,或租客遭遇暴力驱赶、长租公寓运营企业未履行完合同义务却已失联等情况,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或向房屋所在地的街道、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等投诉举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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