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交通运输厅联合出台了《关于积极做好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若干措施》,旨在加快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报批,保障用地需求。根据《措施》,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主管部门应建立联合选址选线的工作机制,邀请自然资源、林业等主管部门参与选址选线工作,遵循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且不占用或减少占用耕地。此外,《措施》还支持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改造建设,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了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措施》除了要求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还鼓励统一规划、综合开发既有铁路站场地区,以实现对外交通与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的一体化。同时,推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轨道交通上盖物业综合开发等节地技术和模式也被提及,并将综合开发的规划和建设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实行土地整体出让供应。此外,《措施》还明确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先行用地、分期分段报批用地以及用地用林协同审批等政策。这些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广西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