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的蓝光雍锦澜湾项目遭遇烂尾,两名业主以银行预售资金监管失责为由,将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告上法庭。业主王琦指出,农行南宁分行作为专业的银行金融机构,在预售资金存入非监管账户和开发商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监管资金时,未能履行相应的告知和监管义务,导致项目无法按时交付。预售资金监管的失守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呢?一位国有银行内部人士透露,开发商常常通过合法的手续将预售资金取出,银行难以实质性审核。此外,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晓南指出,银行通常要求开发商提交政府审批文书作为审查依据,以规避自身责任。然而,银行并没有充分告知购房者贷款账户的性质,存在缔约过失责任。此案的庭审还未宣判,但有关预售资金监管加强的新规定已在一些城市出台。这些新规定要求将预售资金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并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测。然而,预售资金监管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银行的实质监管能力不足。银行很难实时监控开发商的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新规定只能部分解决问题。对于购房者来说,重要的是要求银行充分履行责任,确保购房款按时交付。同时,开发商也应遵守法规,不得挪用预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