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为不低于30%。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申请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置换。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能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也可申请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变更后的贷款合同利率应符合规定。金融机构要制定具体操作细则,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借款人操作成本,确保新政落实到位。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要督促贯彻执行,并维护市场秩序。本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还决定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具体政策。此次调整旨在更好满足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