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市最新发布了一则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通知,其中包括了购房和购车位的财政补贴政策。根据该政策,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将可获得与已缴纳契税金额相等的财政补贴,而购买新建车位的个人将获得已缴纳契税金额50%相当的补贴。补贴对象限定为个人购买者,法人购房则无法享受补贴。补贴范围涵盖了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和东盟经开区。购房和购车位的合同须在2023年8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签订,并完成合同登记备案和契税完税凭证。有意申请补贴的个人需通过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需注意的是,政策性住房、非市场化商品房车位以及已注销备案再办理备案的购房者将不在补贴范围内。同时,享受本次补贴的购房者将不能同时获得其他购房补贴。值得一提的是,若购房人在领取财政补贴后注销合同备案,需先退还补贴款。加入南宁购房交流群,了解更多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