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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共同制定了《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江苏省内个人住房经网络司法拍卖后,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买受人可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以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减轻资金压力,提升购房便捷性。公积金贷款业务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其委托的商业银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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