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宁购房者胜诉,法院裁定退还首付款27万】南宁购房者张女士因楼盘多次停工及负面新闻,停付房款后被开发商起诉。一审法院支持张女士的不安抗辩权,裁定开发商退还27万余元购房款。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开发商的上诉被驳回。

正文:
张女士在南宁市一楼盘购房,首付27万余元后发现该楼盘多次停工并涉及维权事件,因而停止付款。开发商随后起诉张女士,要求支付逾期违约金约14万元。张女士反诉,要求退还已付款项。一审法院判决张女士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不构成违约,要求开发商全额返还款项。不满此判决的开发商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支持一审判决。
律师卢星宇指出,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若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张女士案例中,一审判决便是基于这一法理进行裁决,体现了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小编点评: 在这起购房合同争议案中,张女士因楼盘屡停工和负面新闻影响,选择停止支付后续房款,这一情况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并不鲜见。法院对于开发商不履行或不能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给予购房者以不安抗辩权,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重要保障。尤其在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的当下,这一判决无疑为其他处于相似境地的购房者提供了一定的心理安慰和法律参考。
往往,购房者在面对房地产项目的不确定性时,缺乏足够的信息和力量对抗开发商。而此次法院的判决,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弱者的保护,也提醒着开发商,应当更加注重履行自身的合同义务,维护好楼盘的正常开发进度和商业信誉,才能维持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另外,这起案例也暗示了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全面考察开发商的财务状况和项目开发能力,以此降低后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