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进一步优化
首套房认定标准,即使已
挂牌出售的
房产也可视作首套房。具体操作流程方便快捷,居民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自助办理。

最近,南宁对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中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进行了优化。具体来说,居民家庭在购买商品住房时,如果家庭成员在拟购房所在城区名下没有房产,无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都会被认定为首套房。银行也会按首套房的政策来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即使家庭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但正在南宁市住房服务监管平台挂牌出售的,也会被认定为首套房。
为了方便居民办理,南宁市住房服务监管平台提供了手机端和电脑端的自助挂牌功能。电脑端则可以直接访问南宁市住房服务监管平台,进行注册或登录,按照提示完成房源挂牌操作。完成挂牌后,大家只需下载挂牌信息打印并提供给银行即可。
这次南宁推出的新政策可以说是非常人性化的,特别是对一些已经有一套房但还想换房的居民来说,简直是个大好消息。首先,这项政策明确规定,只要名下唯一住房挂牌出售,即使有未结清贷款,也可以被认定为首套房。这无疑减少了很多人的购房压力,让更多人能够实现换房的愿望。
其次,整个办理流程也是相当简便的。无论是手机端还是电脑端,都能轻松完成挂牌操作,这对那些不太懂得如何办理复杂手续的人来说,真是省了不少麻烦。尤其是南宁市住建局推出的“智慧住建”微信公众号,真是一个非常贴心的服务平台,让大家随时随地都能办理相关业务。
最后,这项政策的导向也很明确,就是为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让更多人能够买得起房,住得上好房子。这不仅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也对提升整个城市的宜居性有着显著的作用。总的来说,这项政策无疑是南宁市政府在人性化服务方面的又一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