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一批经济领域新的法律法规将从4月1日起实施,给百姓生活带来深刻影响。
北京4月1日起调整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
根据方案,非居住区停车场划分为3类区域。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及CBD商业区、燕莎地区、中关村核心区、翠微商业区4个重点区域为一类地区;五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二类地区;五环路外区域为三类地区。
对于小型车,占道停车场、路外露天停车场、公建配建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一类地区分别为每10元、8元和6元,二类地区分别为7元、5元和5元,三类地区分别为3元、2元和2元。
占道停放1后,每按加价50%收费,即第2个起为15元;不足半按半计算。方案适用范围为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停车收费,居住区和夜间停车收费标准不变,地铁沿线驻车换乘停车保持每次2元不变。
上海4月1日起物业要公开招投标新建住宅要有质量保修金
根据3月31日上午上海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通过的新修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街道、乡镇工作人员担任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房屋发生紧急情况和危险时无需召开业主大会就可强制维修、物业项目要公开招投标、新建住宅开始有质量保修金。
新修订的《规定》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主要初步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体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大会组建的工作职责;业主自我管理的规范要求;强化行业监管的主要手段以及物业使用和维护制度要求五个方面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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