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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管理新规 供电企业终身维护小区配电设施

南宁晚报  作者:张丽颜  2015-03-11 10:33

[摘要] 居民小区频频遭遇停电,究其原因多是供配电设施老旧不堪引发故障频发,或小区未安装“一户一表”,一些住户欠费牵连所有住户所致。今后,新建小区将告别扯皮式停电,《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3月开始实行,配电设施管理70年全归供电部门,以保障居民稳定用电。

居民小区频频遭遇停电,究其原因多是供配电设施老旧不堪引发故障频发,或小区未安装“一户一表”,一些住户欠费牵连所有住户所致。今后,新建小区将告别扯皮式停电,《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3月开始实行,配电设施管理70年全归供电部门,以保障居民稳定用电。

苦恼:小区供电频出故障经常停电

60多岁的林阿姨,是澳华花园的业主。她2007年就入住澳华花园,家里的电灯经常是时亮时暗,而且还经常没预告就突然停电了。据悉,澳华花园小区供电设备属于开发商资产,建成后缺乏维护,导致设备故障频发。据统计,2013年以来,澳华花园共发生故障78起,多次停电给小区居民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

澳华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韦燕萍说,澳华花园共有71栋住宅楼5000多户1万多居民,是一个庞大的住宅区。然而,在该住宅区里,用电问题一直饱受居民诟病。她说:“小区一停电,居民总会找到居委会。可是我们也没有维修的能力啊。”

2010年2月13日,正是大年三十,当天下午5时,澳华花园小区变压器突发故障,供电企业接到信息后时间赶到现场,然而正当供电抢修人员扛着抢修设备进入小区时,却发现故障变压器是属于小区的产权设备,供电企业无权处理。小区物业开发商直到当晚8时左右才发现是小区电缆出现故障。为了缓解小区居民的用电燃眉之急,供电企业临时调来了一台发电机,恢复了小区用电。

突破:专业介入供配电建设维护

以往,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单位和维护单位分离的模式,大的弊端是,开发建设单位保修期满后没有维护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既无资金又无技术。由于住宅区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业主共有,供电企业没有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的法定义务,一旦出现用电故障,往往会引发扯皮。特别是需要更新改造供配电设施时巨额资金无人承担。

2012年12月,五一路翠湖新城小区供配电设施故障停电,停电时间超过48,涉及居民4000户近2万人。由于找不到维护单位,小区居民苦不堪言。

为了探索出突破这一弊端的办法,早在2010年,南宁市就颁布《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规定“新居配”项目由供电企业统一组织建设并承担终身维护管理责任。

位于大沙田的瑞和家园小区物业主任向绪家说,该小区共有2000多户,入住率已达70%。几年来,小区供电设备运行一直很正常,基本没有发生过用电故障。而且只要小区内有任何用电方面的问题,致电供电企业就会立即有人上门服务。

瑞和家园是南宁市首批执行新居配政策的商品房小区,自2011年建成以来,小区供电设备从没有发生故障,小区居民真真正正用上了放心电、舒心电,没有了后顾之忧。据供电部门介绍,小区供配电设施可以满足20年内的用电增长。另外,在70年的房屋产权期内,供配电设施需要有序组织运行维护、设备检修、故障抢修以及进行3次左右的设备更新改造,这些费用都将不再向开发商、物业、居民另行收取,由供电企业承担。

由于供电企业介入了小区的供配电建设,因此在设备的选择上,也会根据供电企业设施运行经验选择可靠、经济、耐用、适用的设备。同时,一些供配电设施的零配件都是订单制,供电企业零配件拥有充足的库存,保证维修时可以及时更换。但如果是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进行维修,仅等待购买零配件就可能耗掉一两个月的时间。

随着3月1日《广西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的实施,在全区范围内有效解决供配电建设工程质量、设施维护责任、小区用电安全等问题,使群众用电更有保障。

放心:供配电设施维护归供电企业管

据了解,供配电设施正常使用年限为15—20年,在房屋70年使用期内,供配电设施至少要进行3次大规模的更新和改造,每年也需要日常维护,更新、改造、维护费用巨大。据悉,执行“新居配”政策后,供配电设施70年的后续维护管理责任全部由供电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更新、改造的费用纳入电网投资计划,都由供电企业承担。

另外,按照《办法》,供电企业在保障供配电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的同时,还要提供24电力故障报修服务;而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故障停电后,城市地区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平均45,农村地区平均90,特殊边远地区平均2;城市地区抢修到达现场后恢复供电平均时间4,农村地区5;供电企业要建立用电投诉处理制度,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用户。如此一来,今后市民就可以放心用电了。(记者 张丽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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