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日常生活中,相信大家在电视、广播听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公租房吧。那这三种房是什么?有何区别?我能如何申请吗?为此,房天下编辑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相关内容。
取得准购资格的申请家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公开选房:
1、公布房源信息。每次开盘前,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根据可供房源数量将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定期在《南宁日报》和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办公场所公布,公布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可供房源数量、价格、申请家庭报名时间、地点等。
2、确定参加选房申请家庭名单。申请家庭按照公布的报名时间和地点申请报名,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根据报名申请家庭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的顺序编号,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选房申请家庭名单,并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
3、选房。申请家庭凭《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和《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房,选定住房后,应及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署《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书》。
1、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2、申请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5年内,其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内因特殊原因确需出售的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购买其它住房的,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回购价格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
《匆匆房事》第10期:申请公租房需要啥条件?
//news.nn.fang.com/2015-06-24/16362141.htm
《匆匆房事》第11讲:申请限价房需要啥条件?
//news.nn.fang.com/2015-06-25/16375806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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