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2015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近日正式颁布实施。按照计划,今年广西将改造29.7万户农村危房,《方案》要求各地结合乡土建设,统筹村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户均建筑面积宜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重点解决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
改造中保护传统民居
《方案》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对符合规划要求、地方特色鲜明的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特色景观旅游名村,以及其他村落内传统风貌特色保存较完整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和其他重要的传统建筑等,不得拆建(可异地新建),主要以维修加固为主。对自治区级以上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内的,并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为历史建筑、重要的传统建筑仍然居住的危房户,可按照结构加固修复的形式申请危房改造维修指标,两年后在不拆旧房的前提下可申请异地重建危房改造指标,以保持原有的传统村落格局和建筑风貌。
对防火条件要求高的连片木结构的少数民族村寨,其危房改造在保持原来风貌特色的基础上,引导和帮助村民将木结构房屋的柱、梁、墙和楼板、屋顶等构件由可燃性材料改为不燃或难燃材料,以提高房屋的耐火等级,防范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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