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林某司法拘留15日……”3月23日,在良庆区法院2号调解室内,执行法官宣读拘留决定书后,执行法警给被执行人林某戴上手铐,押送拘留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林某司法拘留15日……”3月23日,在良庆区法院2号调解室内,执行法官宣读拘留决定书后,执行法警给被执行人林某戴上手铐,押送拘留所。
本案中,被执行人林某以投资承包工程项目可以获取高回报为由,陆续向梁某等人借款50余万元。借款期满后,林某的承诺变成一纸空文,梁某等人无奈将林某诉至该院。该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由林某偿还各债权人借款本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院依法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房产。然而,完成房产拍卖程序后,林某依然以种种理由拒不配合法院腾空房屋的工作,并继续以虚假还债承诺、提起执行异议等手段拖延履行。
3月23日,在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讲理说法后,林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配合该院工作。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申请人利益,该院当即做出给予被执行人林某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是在挑战司法的权威和社会的诚信。我们会穷尽司法手段大限度破解执行难题,给每一名赢得官司的当事人一个合理的结果。”承办案件的罗法官异常坚定地说。该院此次采取司法拘留的手段,给消极抗拒执行的“老赖”敲响了警钟,也体现了该院打赢执行难“攻坚战”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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