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21日,广西贺州市警方向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回应了社会关注的“昭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驾车撞死农民被认定无责”事件。贺州市警方称,网上流传的说法大多与事实不符。
新华网南宁1月21日电题:广西贺州警方回应“昭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驾车撞死农民”事件
“中国网事”记者何程、王秋凤、王军伟
1月18日,一篇题为《广西昭平县公安局长驾无牌警车撞死老农民,县交警队竟认定老农负全责》的网帖在国内一些主要论坛上出现。
网帖称,2010年9月7日下午,广西贺州市昭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黄成亮驾驶无牌号警车与另一当事人黄锦喜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黄锦喜死亡。钟山县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死者黄锦喜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死者家属质疑,一是警车未悬挂车牌,属违法行为;二是警车发生事故时左前轮爆裂,但在检验警车时轮胎被更换;三是认定死者负全责不公正;四是事发五后警方才对黄成亮抽血进行乙醇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五是昭平县交警部门在调查时未回避。
这篇网帖出现后,引发网民热议,不少网民纷纷质疑当地交警部门对这起事故的认定结果。
1月21日,广西贺州警方回应社会关注的“昭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驾车撞死农民被认定无责”事件。新华社记者 黄孝邦 摄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