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与房产有关行业的改革方案也浮出水面。
国研中心:房产税征收考虑地区差别
在2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解读三中全会精神”外国专家专场报告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世锦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和意义,就国内外关切的改革热点问题进行回应和解读。
房产税:步要清费立税
针对大家普遍关注的房产税问题,社会上很多人认为,老百姓买房子交的各种税费已经很多了,如果再征收房产税是否会加重百姓负担?
刘世锦表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实施推进改革。他说步就是要清费立税。把一些费用进行规范,转化为税收。
他指出,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有明显的区域性——北上广等地的房价很高,但是一些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因此,未来房产税的征收要因地制宜,考虑地区差别,给地方政府比较大的自主权,根据地方的情况作出决定。
《决定》同时提出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对此,刘世锦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个人收入比重上升,个人拥有的财产数量逐步增长。针对个人财产征收的直接税比重也会逐步上升。
刘世锦同时指出,我国财政税收体系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即地方特别是基层的事权比较多,但是财权不足。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中央政府加强转移支付外,还要增加地方税的税种,完善地方税体系。这方面的改革以后要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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