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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自建公租房 单套面积不能超过60平方米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1-04-06 00:04

[摘要] 广西日前制定出台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规范建设公租房,但新建成套公租房单套面积不能超过60平方米。

 

关键词 使用

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

【现象】在南宁一家公司上班的李先生,现在租住在单位的集体宿舍。他关心的是今后如果单位能建公租房,并向本单位职工出租,他能租住到多大的房子?在租住期间,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能否购买租住的公租房?

【解读】一直以来,类似李先生租住单位集体宿舍的情况比较多。因此《意见》明确,公租房为定向出租,且只租不售。也就是说承租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借、转租和闲置,也不能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为解决单位职工或员工的住房难,此次《意见》就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利用自有土地规范建设公租房。由于是保障性的住房,按规定,新建成套的公租房单套面积不能超过60平方米。如果是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租房,当事单位或企业还要按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建设。另外,如果不是以新建方式筹集的公租房,还要坚持小户型、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

关键词 租金

拖欠租金从工资直接划扣

【现象】为了节约开支,去年大学毕业后,陈先生和两个大学同学租住了一套二房一厅的房子,每个月的租金是400元。陈先生说,房租加上水电、购买生活用品等,以他现在每个月约1200元的收入,每个月也是所剩无几。如果公租房的租金能像现在的廉租房租金一样,生活压力会减少很多。

【解读】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价格应该会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具体是多少,由当地物价、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按折旧费、维修费、管理方、税金等,并综合考虑房型、面积、区位等因素提出指导价。这个指导价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由于公共租赁住房适配性较强,且以小户型住房和集体宿舍为主,承租人可以根据居住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选择租住。单位出租公租房的租金,不得高于上述指导价。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相关部门将会把承租人的拖欠情况通报其所在的单位,并从承租人的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拖欠的租金等费用。

此外,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如果承租公租房,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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