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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物业收费办法》从即日起到3月18日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
物业擅自提价业主可拒交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按照规定,普通住宅类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条例》规定:物业公司违反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扩大物业服务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重复收费的,业主有权拒绝。
针对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情况,《条例》也作了责任规定: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不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了解,在物业服务与管理中,物业服务收费是引发物业管理矛盾的原因之一。一方面,一些物业在不告知小区业主的情况下,擅自提高服务费;另一方面,部分业主认为物业提供的服务不到位而拒交物业费,从而与物业产生纠纷。但现实中物业不应实施停水停电来逼迫收缴物业费,而业主也不能因放弃了“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而不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双方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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