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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消费、理性购房--消费者房产维权论坛

——2008南宁消费者置业指南

南宁房天下   作者:   2008-01-03 12:17

邀请嘉宾(排名不分先后):

青秀区法院女法官 黄睿 女士

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地产著名律师 敬彬儒先生

冠联经纪公司副总经理 邓勇先生

广西经济广播电台 燕君女士

消费者代表

欢迎大家光临由广西(南宁)房地产交易会组委会主办,南宁房天下承办的"对话2008·地产·百姓系列论坛",首先,热烈欢迎今天到场的领导和嘉宾朋友,他们是:

青秀区法院女法官黄睿女士、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地产著名律师敬彬儒、冠联经纪公司副总经理邓勇先生、广西经济广播电台燕君、还有我们的消费者代表;同时来到我们今天论坛现场的新闻界的媒体朋友,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衷心感谢你们的支持和关注!

本期对话的主题是理性消费、理性购房——消费者房产维权论坛。

主持人: 南宁房天下主编 刘合桂

大家知道,当前房地产纠纷从消费者协会了解到的数据是逐年上升,而且不仅在交易中,甚至到物业管理阶段,不断涌现出新的纠纷情况。那么我们消费者一般主要会遇到什么样的纠纷呢?首先有请青秀法院黄睿法官,谈谈近来年您接触到的关于房地产方面纠纷的一些情况?

黄睿:谢谢。我从事房地产的审判工作大概有5年左右,我谈一下就我这5年来碰到的情况。这5年来,整个青秀区范围,我们碰到的商品房买卖的主要纠纷一般有三个方面:一个是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因此而引发的纠纷;还有一种情况是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品质跟消费者存在争议;还有一种情况是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比如说办证时间超过了约定的期限,或者是办理的房产证和记载的产权面积与合同约定有出入,主要是这三个方面的纠纷。

刘合桂:谢谢。敬彬儒律师也是从事房地产纠纷的著名律师,也请您谈谈你所了解和接触到的房地产纠纷的情况。

敬彬儒:因为我是从事线工作,与广大消费者有紧密的接触,从送我受理的案件以及接受的法律咨询来看,除了黄副厅长介绍的三个方面的情况外,还有关于公摊面积的纠纷、关于采光权、饮食权的纠纷、关于设计变更的纠纷,还有一些涉及到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关于物业管理的水、电,收取标准的纠纷。各式各样的纠纷是不约而同的,遇到一些具体的案件,可能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刘合桂:谢谢。冠联经纪公司的副总也是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人士,接触房地产比较多,在您接触房地产的交易过程中一般出现哪些纠纷?表现在哪些地方?

邓勇:基本上焦点问题发生在签定合同上面,商品预售基本上都是由开发商提供的一些范本,这个时候可能有一些条款针对不同的消费者来说,可能会遇到一些在实际当中的条款不适合某些消费者,但是这些条款基本上是不能够变更的,所以这方面的纠纷还是比较突出的。第二点就是办证方面的纠纷。按照目前南宁市整个情况来看,在房产证办理速度方面,相对来说比较滞后,合同约定中一般都是在三百天以上,甚至有五、六百天都有,对于购房者来讲,房产证对他来讲是的法定的所有权的形式,所以办理房产证的速度比较迟缓的话,就会引起广大消费者的关注。特别目前消费者买房子是为了小孩子读书的,如果办理房产证迟缓可能会影响到他生活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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